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是隶属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办幼儿园、湖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因发展需要,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10号)文件要求,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具体从事幼儿园保教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7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968769986@qq.com。
3.联系人:谭慧 电话186 **** 8886
(二)资格审查
恩施州民族幼儿园人事办及保教办负责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
(1)填写《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
(2)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证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片2张;
(4)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者保持信息通畅。
面试内容:模拟教学活动(抽取幼儿园五大领域内容)、自备才艺展示。(3分钟内)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五)考察
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
(六)聘用
考察合格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社局和州就业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如考评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附件:《恩施州民族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恩施州民族幼儿园
2020年8月6日
附件链接:91cd265330bdc8a26063f596030c5ccf.xls